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常用法律文书 >> 文章正文
集体劳动争议推举代表书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集体劳动争议推举代表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

住址

1、参加仲裁活动,反映集体争议当事人的要求;

2、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

3、签署调解协议,签收法律文书;

4、遵守仲裁纪律,维护仲裁活动秩序。

1、推举代表一般不超过5人,代表人数当事人不能确定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定。

2、代表一经推出,只有代表出面参加仲裁活动。

3、每位代表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4、推举书一式两份,分别由仲裁机构、当事人代表保存,以备递交法院申请执行。

全体推举人签名栏

                                        年    月    日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2009年山东省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济宁律师事务所..
·邓玉娇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
·办理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东..
·许霆案一审判决书
·长期未提供劳动的,双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