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盖猪圈时将他人祖坟围在猪圈内导致他人无法祭祖,后经法院判决拆除猪圈,并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
徐力是郾城区龙城镇的农民,看到别人养猪致富,徐力动了心。2010年3月徐某在农闲时,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猪圈,徐某的宅基地旁是同村的李某的祖坟。一心想扩大猪圈规模的徐某将自己宅基地以及宅基地旁李某家的祖坟都围成了猪圈。李辛见到后异常愤怒,认为徐某的行为是对自己祖先的污辱,遂将徐力诉至法院。
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徐力的行为致使李某无法祭奠先辈,侵害了李辛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判令徐力停止侵权,将李辛祖坟周围的猪圈拆除,并赔偿李某精神损害费1000元。收到判决书的徐力后悔不迭的对乡亲们说,致富也不能不顾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