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 文章正文
承包茶园违约 村委状告村民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村民与村委会签订承包茶园合同后,因违约拖欠承包款,被村委会告上法庭。7月12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由被告王小保偿付原告上塘村委会承包款1.2万元;并支付给原告上塘村委会违约金0.12万元。

  2004年10月12日,原告上塘村委会与被告王小保签订承包茶园58亩合同,承包期为5年,承包款为4.5万,合同约定,一方违反合同应支付违约金为所欠款项10%,被告王小保每年在12月份上交茶园承包款9000元。2009年10月12日,合同期满,经双方结算,被告王小保拖欠原告上塘村委会承包款合计1.2万元,以上均有被告王小保出具欠条为据。后原告上塘村委会多次催收,被告王小保以亏损为由拒付,为此,原告上塘村委会起诉要求被告王小保偿付承包款1.2万元和支付违约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被告拒付合同约定的承包款,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2009年山东省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济宁律师事务所..
·邓玉娇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
·办理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东..
·许霆案一审判决书
·长期未提供劳动的,双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