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扎输尿管致左肾坏死? 广州女子索赔400万
4年前,43岁的冯女士到广州市新港中路一家医院治疗子宫肌瘤,后左下腹一直疼痛,今年8月检查发现左输尿管被扎、左肾全部坏死。昨日,冯女士起诉该医院,索赔医疗费等400多万元一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
冯女士称,经省人民医院和香港医院的检查诊断,她持续四年的左下腹疼痛及左肾坏死,是上述医院于2007年10月手术错扎输尿管导致,而坏死的左肾需尽快手术摘除。
同时,冯女士于2007年5月结婚,尚未生育。她说,当时子宫肌瘤属良性,被告却进行全子宫切除手术,属于过度治疗,她因此无法生育。“现在看到小朋友时就感到伤心。”
因认为该医院构成医疗事故,冯女士索赔医疗费、后续切除左肾和移植肾脏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14万元。
昨日,该医院在庭上辩称,当时已明确告知冯女士相关手术风险,冯女士本人及家属均同意并签署“要求手术”。同时,冯女士认为医院手术中误扎输尿管没有依据,因为从冯女士病历看,术后输尿管是通畅的,相邻器官未见明显异常情况,如果结扎了输尿管,冯女士将会出现剧烈持续的腹痛,且CT检查也不可能显示双侧肾盂和输尿管正常。
昨日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称在调取有关医院病历后,再行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