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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堵他人通道 法院判决恢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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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一点小小矛盾,便将邻居家走了几十年的路堵了。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被告杨守志将封闭原告周基学家通行道路的障碍物撤除,恢复周家的正常通行。

  杨守志与周基学系邻居关系,杨家居住在路坎上面,周家居住在路坎下面。原告杨守志家进出需经过被告周基学家住房巷道及被告的自留地,这条道路原告家已经通行多年。2011年3月,周基学家将其住房翻修,杨守志以周家挖了他家的土坎为由于同年4月将原告通行多年的封闭,导致原告周基学家无路通行,给周家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此事经本村村干多次调解均未达成协议,周基学一纸诉状将杨守志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周家所进出的通道虽然是在被告杨守志家土中,但已经是历史形成且行走多年的老路,被告将该路封堵的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及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给相邻方的出行造成了妨碍,经法院调解无果,法院作出判决:由杨守志将封闭周基学家通行道路的障碍物撤除,恢复周家的正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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