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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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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缓刑

 

    2008年12月23日,张某等人故意杀人、王某等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在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良律师为其辩护的王某因非法持有两支枪支一审被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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