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一顾姓农民禽兽不如,竟将前来找自己儿子玩耍的6岁女童奸淫。近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七年。
审理查明,被告人顾某系蚌埠市禹会区某村村民,2011年8月14日9时许,被告人顾某在自己家中,趁无人之机将前来找自己的小儿子玩耍的本村女童小玲(2005年5月出生)抱至床上,脱去下衣,强行对其实施奸淫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某无视国法,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顾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顾某奸淫对象系幼女,依法从重处罚。(被害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