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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比掰腕致骨折 被告被判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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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宴上一时兴起玩掰手腕的游戏,因用力过猛导致对方手臂骨折,索赔未果告上法院。1月11日,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蒋某适当补偿分担损失,支付原告高某医疗费用1万余元。

  2011年5月,27岁的宁海人蒋某参加同学婚宴,酒席之后,兴致正浓,便与其他参加婚宴的宾客玩起了掰手腕的游戏,连赢数局后,蒋某听闻站在一旁的高某谈及自己每日锻炼坚持做俯卧撑,便邀请高某掰手腕。掰手腕过程中,两人起初僵持了数分钟,随后蒋某突然发力,伴随一声大叫高某被掰倒。高某当即感到不适,遂被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右肱股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药费等近3万元。后高某数次向蒋某索赔,均未果,遂将蒋某诉至法院。

  对此,蒋某则表示,高某在与其掰手腕前喝过不少白酒,对自己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差,故对掰手腕的结果应自行承担责任;高某在与其掰手腕前也与其他人比过,故之前与高某比赛过的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自愿参加掰手腕活动,且无任何证据表明原、被告有明显违背掰手腕游戏规则的行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因此,根据原、被告的实际情况,经济条件等因素,酌情由被告适当补偿分担损失,分担高某合理损失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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