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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陷阱”你知道吗?注意这4点可以帮你争取更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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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陷阱”你知道吗?注意这4点可以帮你争取更多利益

现在很多人离婚,都会直接选择签署离婚协议的方式,因为觉得这样比较方便快捷,签完就能各自天涯、各自寻欢了。但是你可知道,即使签了离婚协议,也还会面临着重重的陷阱。 

 

比如这句“夫妻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乍一看好像很正常,其实不然。

 

    再比如,离婚之前说好的过户房子、给付孩子抚养费,离婚后变卦、不承认,拒绝过户、支付抚养费,又能怎么办呢?

 

    一、提防另一方隐匿共同财产

 

    靓姐吴律师,我老公最近跟我商量着协议离婚的事情,给了我一份协议,其他的我都能看明白,但是上面有这样一句话“夫妻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我有些不明白。你说如果我老公在外面有其他我不知道的房子、车子,我要是签了字,又分不到,不是吃亏了吗?

 

    吴律师遇到这种情况你就要小心了,尤其是这句“夫妻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很可能这就是你老公隐匿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手段。

 

    律师指点:提防另一方隐匿共同财产

 

    实践中很多离婚协议的版本中,总会出现这样的约定,比如“如果一方有隐瞒财产的情形,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这种约定非常常见,是双方为了限制对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而事前商量好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

 

    但是有的离婚协议还有这样的约定:夫妻各自名下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这其实意味着“所有夫妻共同财产都已经分割完毕,就不存在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说。所以一旦日后出现财产纠纷,维权可能不会那么容易。一定要看清楚再签!

  

    二、离婚,一方不迁户口怎么破?

 

    小美:我跟丈夫协议离婚半年了,当时离婚的时候我还没有把户口迁出去。最近我又准备结婚了,但是我的户口还在前夫那里,每次我去找他迁户口,他总是来来回回各种推,说不能让我这么潇洒,而且当时说好的一套房产给我,他也迟迟不肯给我办理过户,我该怎么办呢?

 

    吴律师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户口这个问题,法院是不受理的。

 

    律师支招:约定高额违约金

 

    在离婚协议当中,必须要针对户口迁移问题约定一个很高的违约金。如果对方拒绝迁移户口,你就起诉到法院,跟他要这个违约金。这样一来,对方一般会愿意迁移户口。

 

同时,违约金同样适用于房产过户。单凭离婚协议,当事人是无法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的,所以只能起诉到法院。一旦起诉到法院,那就牵涉到很多诉讼成本,金钱、时间、精力等。所以必须要针对房产过户问题把违约金约定得比较高。而且要把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诉讼费和公证费等一系列费用约定进去,作为一种损失,这样才能弥补将来的损失。

 

    三、出国留学费用算不算“学费”?

 

双方在约定子女的抚养费时,一定要留意:

 

很多人以为学费包括出国留学的费用、读私立学校的费用和课外培训的费用,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

 

    法律上指的学费是指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学校的学费。如果想把出国留学、培训和私立学校等种种费用内容囊括进去,就必须在在离婚协议中一定要约定清楚。

 

    四、签完离婚协议这婚就离了吗?

 

    很多人认为,双方只要在离婚协议上签完字,这个协议就生效了但实际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以后,夫妻双方都可以以任何理由在领取离婚证之前反悔,所以签订协议不代表有效。

领了离婚证才算是有效的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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