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与商品房交付质量,是房地产领域最高频的纠纷触点。近期两起事件引发关注。
一是开发商与前期物业互撕。据多家媒体报道,2026年9月28日,河南周口西华县某小区开发商河南合鼎置业有限公司张贴公告,称现有建业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及合同违规,请全体业主暂停缴纳物业费,已交者携凭证登记。四天后(10月2日),河南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华分公司及物业服务中心回函,指出开发商与物业是两个独立主体,开发商无权干涉物业费收取,该引导不具备法律效力;并提示若大规模停缴,将导致保洁滞后、垃圾堆积、设施无人维修、门岗缺位,最终受损的是业主。
法律上看,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订立的合同,开发商并非合同当事人。开发商单方公告要求停缴,对业主没有法律约束力。业主是否缴费、如何缴费,应以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大会决议为准。若认为物业服务不达标,应通过业委会、社区、住建部门投诉或依程序更换物业,而非简单跟风停缴,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并被追责。
二是新房交付质量问题。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2026年10月8日信息,天津宝坻区弘业星耀小区业主2026年9月27日验房时,发现客厅南向大落地窗玻璃存在大量焊点痕迹与坑洼,可开关窗玻璃亦有问题。业主要求更换,开发商先称先修再换,维修后反而出现水波纹,最终仍拒绝更换。此类情形中,交付的商品房应符合国家标准与合同约定;玻璃属主要构件,明显质量缺陷买受人可要求修复、更换,造成损失的并可索赔。协商不成可申请质量检测、向住建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此外,逾期交房与预售资金监管亦不容忽视。湖南湘潭雅士林欣城项目因预售资金违规(3736万余元未入监管账户)及长期逾期交房,购房人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均未获支持解除合同,现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新证据拟申诉。该案提示:购房人签约时应核查预售许可证与资金监管账户,留存付款凭证,遇违规及时行政投诉与司法维权并行。
实务建议:收房先验房、留影像与书面记录;物业争议看合同、走程序;遇到群体性问题,推选代表、固定证据、行政与司法双轨推进,方能高效维权。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