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陷入僵局,大股东失联、营业执照与公章被其把持,小股东想退出却「退不出、躲不掉」,还要被动承担挂名风险。这并非无解。2026年10月6日披露的一起案例,为「股东失联、公司停滞」困局提供了可复制的破解路径。
据公开报道,2019年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设立溧阳某商贸公司,张某持股30%,李某持股70%并任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起公司因经营不善停止业务,更棘手的是李某无故失联,既不配合清算,也拒绝召开股东会。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及财务账簿均由李某保管,张某作为小股东长期被「挂名」,面临潜在债务牵连与信用风险。张某咨询后诉至法院,请求对公司强制清算并注销。
法院受理后发现李某失联无法送达,遂公告送达,期满李某未到庭,依法缺席审理。经核查工商档案与银行账户流水,确认公司符合「无实际经营、无重大未决事项」的清算前提。因李某失联、无法自行组成清算组,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指定第三方专业清算组强制清算,清算完成后裁定终结程序,公司最终完成注销,张某摆脱挂名身份。
法律依据清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进一步明确,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本案打破了「注销必须全体股东同意」的认知误区,明确小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通过司法强制清算退出。
与之相关的另一风险是抽逃出资。2026年10月8日,甘肃高台法院披露一起历时十年的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案:被告企业向原告借款60万元逾期未还,因资产被拍卖、债权无法实现,原告将历届四名股东诉至法院,主张其在抽逃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核查发现,公司首期出资到位后资金被转至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第二期出资通过员工账户循环操作、验资后随即转出,依法明确各方责任。最终四名股东共同筹资,与原告达成和解,偿还100余万元本息。
对股东的双向提醒:小股东受困时,应保留公司章程、出资凭证,善用强制清算制度摆脱挂名;所有股东均应恪守出资义务,抽逃出资、虚假清算不仅损害债权人,更会让股东在对应范围内承担补充或连带清偿责任。规范退出、诚信出资,才是长远之策。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