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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该不该退、遗产谁来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三个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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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婚姻家庭纠纷往往交织着情感与利益。近期多地法院的家事审判案例,清晰呈现了彩礼返还、遗产分配、赡养与继承等热点问题的裁判规则。

一、彩礼返还:以共同生活与彩礼数额为权衡。2026年10月,青海循化县法院街子法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男方依当地习俗给付彩礼15万元及价值6万余元黄金首饰,双方婚后常因琐事争吵、实际共同生活不足5个月。法院结合婚姻状况、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等实际,依据民法典及彩礼返还司法解释,引导双方调解,最终女方退还彩礼7.5万元及70.29克黄金首饰并当庭履行。可见,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支持全额返还;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可酌定返还比例。

二、无人继承遗产:扶养较多者可分得适当遗产。人民法院案例库2026年10月收录的赵某和等诉米某明等继承纠纷案中,41岁独居女子离世,无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亦先于其去世,9名亲属主张尽了扶养义务要求继承。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认定帮扶较多的叔叔分得20%份额、其余各10%,分得110余万元存款及保险权益;而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因亲属帮扶尚未达到主要依靠他人扶养程度,收归国家所有、由民政局管理。该法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遗产。

三、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巨野县法院解读指出,现实中不少人配偶去世后仍长期照料公婆、承担生养死葬,其付出依法应予认可,再婚与否不影响其继承权。

律师提示:家事纠纷宜优先通过调解化解,既节约诉讼成本,也利于亲情修复;涉及彩礼、遗产,务必留存转账记录、照料凭证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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