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9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4起涉舆情敲诈等类型的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揭露不法分子利用自媒体账号、编造传播虚假负面信息、以删帖为名敲诈勒索企业的作案手法。此类案件把现实中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与网络空间结合,既侵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值得公众高度警惕。
从公布案例看,作案手法具有明显的套路化特征。案例一中,山西太原一团伙建立名为某省商业俱乐部的自媒体矩阵,针对该省知名企业定向发布负面网络帖文,逼迫企业主动联系删帖,再以保证金、签订宣传推广协议、赞助商业年会等名义变相勒索钱财,查明涉案金额120余万元。案例二中,同为太原的马某、崔某某自2023年起在各大自媒体平台注册账号,编造、发布涉企事业单位的虚假负面帖文,并以删帖为名,强迫相关单位组织员工到其经营的体检机构体检以牟取非法利益,涉案200余万元。
案例三发生在山东威海。齐某某等人通过网络自媒体账号打造所谓正义人设吸引网民关注,随后拍摄碰瓷视频,向多家企业、个体户索要财物实施敲诈勒索,查明涉案8.9万余元。案例四发生在湖北武汉。周某主动搜集、发布涉企业负面帖文,并暗示相关企业可以花钱消灾,一旦企业联系,便以删帖为名索要钱财,涉案10余万元。
上述行为触犯的主要法律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即构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欺压百姓的,还可能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并借机敲诈,还可能同时触犯寻衅滋事罪,或者构成以信息网络为手段的恶势力犯罪。近年来,公安机关持续打击网络水军、舆情敲诈、恶意营销等黑灰产,目的正是斩断非法敛财链条,保护经营主体和网民合法权益。
对企业而言,遭遇网络敲诈要保持冷静,切勿花钱买平安。正确做法是:第一时间固定网页截图、录屏、私信记录等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并要求断开链接,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的确存在问题的负面信息,应正视整改,但绝不能以被勒索的方式处理。
对普通网民而言,面对带有强烈情绪、要求转发或涉及具体企业的负面内容,应先核实信息来源,不盲目转发,避免成为流量造假的帮凶。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以舆论为名行敲诈之实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