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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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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6次委务会议于2026年9月7日审议通过《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26年9月14日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大坝安全,防范溃坝等安全事故。

水电站大坝是重要的基础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规定从大坝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监管职责、注册登记、定期检查、安全监测、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置等方面作出制度安排,构建了覆盖大坝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框架。

根据规定,大坝运行管理单位承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测、巡查、维护和应急等措施。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可能危及安全的大坝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规定还强调大坝安全监测与信息化建设,要求运用技术手段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并完善应急预案和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有效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规定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形成监管闭环。

该规定与国家防洪、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为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各运行管理单位应据此落实安全责任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切实保障大坝安全和下游安全。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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