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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未依法清算,股东为何仍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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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2026年10月8日,人民日报刊发以案说法:北京某机械公司与苏州某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进入执行后,因苏州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北京公司查询发现,苏州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原股东张某、文某在股东会决议中承诺承担公司注销后一切债务。北京公司申请追加二人为被执行人。法院认定苏州公司明知尚有债务未清偿,注销时承诺债务已清理完毕,且未能证明已通知债权人,构成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裁定追加张某、文某为被执行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复议维持。

一、股东承担清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被执行人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等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应予支持。本案中股东还通过股东会决议书面承诺承担注销后一切债务,进一步加大了其责任。

二、依法清算的三点要求。法官提示:其一,厘清债权债务,及时启动清算程序;其二,严格依法开展清算,确保合法合规;其三,对已知债权人切实履行通知义务。仅成立清算组、作出清算报告并不等于依法清算,若清算结果与实际不符、未通知已知债权人,仍可能被认定未经依法清算。

三、关联案例:公司僵局解散。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公司解散纠纷:案涉公司自2019年起停止经营,一名股东长期失联,连续多年无法召开股东会,陷入严重经营僵局。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诉请解散。法院围绕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是否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否穷尽其他救济三大要件审查,判决准予解散,为后续清算扫清障碍。

四、强制清算亦可走向和解重生。新疆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近期化解一起十余年商事纠纷:某粮食企业因股东出资、土地租赁、债权债务等多重矛盾反复诉讼,申请强制清算。法院确立查清事实、协商和解、谋求企业重生的思路,指定清算组厘清账目,最终各方达成和解、撤回强制清算申请,停转多年的烘干设备重新运转。这提示强制清算并非只能拆解拍卖,协商和解亦可实现多方共赢。

五、给经营者的提示。规范企业注销是股东自我保护的重要手段。试图以虚假承诺、非法清算逃避债务,债权人可通过执行异议追加承诺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陷入僵局时,持股10%以上股东可依法诉请解散,再通过清算有序退出市场。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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