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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未依法清算,股东照样被追责:公司退出市场的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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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公司退出市场并非一注销了之。如果清算程序不合法,股东仍可能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近期一则案例为此敲响警钟。

据人民日报2026年10月8日报道,北京某机械公司与苏州某机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苏州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其后,北京公司查询发现苏州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遂要求追加原股东张某、文某为被执行人。张某、文某辩称,公司注销时成立清算组并报备,不属于未经清算注销。法院审理认为,苏州公司明知尚有债务未清偿,注销时仍承诺债务已清理完毕,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清算时通知了已知债权人北京公司,可认定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同时,张某、文某在股东会决议中承诺承担公司注销后一切债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裁定追加二人为被执行人,复议后上级法院维持。

此案提示企业经营者三点:一是厘清债权债务,及时启动清算;二是严格依法开展清算,切实履行对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义务;三是切勿以虚假承诺、非法清算逃避债务。对债权人而言,遇公司恶意注销,可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追加承诺担责的股东。

与公司退出相关的另一种典型纠纷是公司僵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公司解散纠纷:案涉公司自2019年起停止经营,一名股东长期失联,公司连续多年无法召开股东会,陷入严重经营僵局。持股10%以上的股东提起解散之诉。法院围绕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是否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否穷尽其他救济途径三大法定要件逐项论证,依法判决准予解散,为后续清算处置扫清障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则巧解一起十余年商事纠纷:一家粮食企业因股东出资、土地租赁、债权债务等矛盾交织,股东反复诉讼、经营停滞。法院确立查清事实、协商和解、谋求企业重生的思路,指定清算组全面梳理账目资产,最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撤回强制清算申请,停转多年的烘干设备重新运转。

无论是清算注销还是解散,公司法都要求股东诚实守信、依法履职。规范退出,既保护债权人,也维护股东自身利益。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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