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普通家庭的重大财产决策,但逾期交房、一房二卖等违约行为仍时有发生。近期多起判决为购房者维权提供了清晰路径。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合同纠纷。2013年,钟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购买案涉房屋,总价298150元,约定2013年12月31日前交付毛坯房。钟某全额付款,公司出具收据。但交房期限届满后,钟某十余年未收到交房通知。2025年,钟某发现房屋已登记至案外人名下并被法院查封。钟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协议、返还购房款并支付12年资金占用利息。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已收款却长期不交房,还擅自将房屋登记至案外人名下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解除协议,公司返还购房款29815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房地产开发公司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自身诉讼权利。
在群体性纠纷中,示范判决加集中调解往往更高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荐的一起案例入选全省法院典型案例:某置业公司逾期交房、拒不办证,叠加物业拖欠租金,引发93户购房户系列纠纷。法院将再审案件与89件同类一审案件统一调处,以个案示范带动批量化解,最终93件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无一进入强制执行,83名购房户已领取租金和补偿。
逾期交房违约金争议也需关注举证责任。一起判决中,开发商以持续降雨主张不可抗力免责,但未能提供施工日志等证据证明具体停工天数,且降雨未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标准,法院判令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并确立了类案中不可抗力审查与举证责任分配尺度。
还有案件提示,购房者起诉要求交付符合约定条件的房屋时,应明确具体不符合交付条件的部位;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也应确定具体金额,避免诉讼请求不明确被驳回。收房时如遇开发商要求交纳修缮期间物业费等问题,可一并主张权利。
对购房者而言,签约前应核查规划与产权状况,关注交付条件与办证约定;遇开发商违约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权。对房企而言,诚信履约既是法律义务,也是行业良性发展的基础。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