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犯罪的手段正日益隐蔽化、市场化。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十一批指导性案例,聚焦依法惩治新型、隐性受贿犯罪,为准确认定犯罪数额、统一司法尺度提供办案指引,也关系到刑事辩护的着力点。
此批指导性案例包含5件,涵盖虚增交易环节型、放贷收息型、房产交易型、投资收益型、原始股预期收益型等五类多发且争议较多的受贿类型,呈现出收受行为民事化、利益输送市场化、财物内容预期化等特征。
在王某某受贿案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以虚增交易环节方式给予的交易差价作为回报,且差价与职务行为具有对应性,依法构成受贿罪,数额以实际获利认定。黄某某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明确,明知请托人为感谢谋利而以借款付息方式输送好处,且借款利率明显高于正常借款利率仍出借并收取高息,高息部分与职务行为具有对应性的,构成受贿罪,数额以超出正常利率的利息差额认定。
孙某某受贿案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紧密衔接,以案例形式对原始股预期收益型受贿的范围、条件及数额认定予以明确。该司法解释对收受股票、股权预期收益的受贿数额认定规则作了规定。
从刑事辩护角度,此类案件的核心争点往往在于:相关交易是否真实、对价是否合理,利益输送与职务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对应性,以及数额计算是否准确。辩护时应重视交易背景、市场价格、资金流向等证据的审查,区分正常民事交易与权钱交易,避免将合法财产性收益不当认定为受贿。
此外,最高检、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10月8日联合发布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6件案例涵盖定点医疗机构骗保、回流药骗保、职业骗保人等,涉案金额百余万元至千余万元,体现依法从严惩治总基调。办理此类案件,应准确把握诈骗罪构成要件与行刑衔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