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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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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2026年9月30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这是江苏取得地方立法权数十年来,为数不多经省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的法规,凸显立法机关对房屋安全这一民生关切的高度重视。

江苏是城镇化先发地区,既有房屋建设年代普遍较早,装修、改扩建需求旺盛,房屋使用安全风险日益突出。条例在起草和审议阶段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吸纳2.89万余条群众意见,针对反映最集中的违规装修等问题作出系统回应。

条例首先明确了责任主体。遵循民法典物权规定,确立房屋归谁所有、谁就是责任人的权责一致逻辑: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房屋由管理人承担责任,没有管理人的由使用人承担;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由管理人、使用人依次递补,都没有的由乡镇(街道)兜底。

针对违规装修这一痛点,条例以谁能装修、怎么装修、谁来管理串起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装修前要登记,有物业的找物业,其他房屋到乡镇(街道);装修期间物业或乡镇(街道)要公示施工信息并巡查;完工后涉及结构变动的装修档案移交相关机构留存备查。

条例明确,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确需变动的,有严格审查流程,限额以下工程也不例外,审查未通过不得施工;区分所有权建筑还须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同时专设一节将农村房屋一并纳入规范,分类明确具体责任,不留盲区。

对房屋使用安全的各方而言,条例的施行意味着三层提醒: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主动履行安全自查和装修登记义务,物业和基层组织要落实巡查公示责任,主管部门须强化排查处置。条例把检查频次固定下来,意在把风险管控在平时,切实保障群众住有所安。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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