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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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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2026年9月2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二十七条,同时废止《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和《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1〕695号)。

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由交通运输部审批或核准,以及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其他重大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竣工验收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对项目前期论证、建设实施、运营效果、目标实现以及可持续性等进行系统分析与评价。

办法规范了后评价的组织实施: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适时开展自我总结评价,编制自我总结评价报告;交通运输部根据需要委托技术咨询单位开展后评价,并适时对部分后评价项目进行回访,了解成果应用及改进意见落实情况。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明确技术咨询单位应对后评价报告质量及相关结论负责,不得收取项目单位任何费用或摊支成本;项目单位若隐瞒、虚报、瞒报有关情况和数据,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办法强调后评价工作不得违法增加项目单位负担,委托技术咨询费用由交通运输部承担,纳入部机关年度预算。

该办法的施行,有助于健全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闭环管理机制,以"回头看"倒逼前期论证更科学、建设实施更规范、投资效益更可评估,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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