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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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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2026年9月30日起,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正式实施。该标准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管理要求》(AQ 3072--2026)、《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2026)同步实施,共同完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标准体系。

AQ 3067--2026从重点人员、设计规划、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生产运行、作业安全、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系统梳理明确了53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情形。这为企业和监管部门的隐患排查、风险辨识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与治理,在法律层面有明确要求。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消除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而言,该标准的实施意味着隐患排查有了更细的"标尺"。企业应依据标准逐项对照,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环节,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整改、闭环管理,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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