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布第二批10件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主题聚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这是继2025年7月首批案例之后,两部门再次以典型案例方式,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愿、合法的调解化解涉企纠纷,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关于保障民营经济组织账款权益的规定。
本批案例涉及建筑行业上下游企业、小微建材供应商与中型建筑企业、跨省企业之间因拖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等。其中,某混凝土公司按约供货后,结算总货款585.59万元,对方仅支付首付款44.85万元,剩余540.74万元长期拖欠。审理法院认为该案是建筑行业典型的"三角债",若简单判决,易激化矛盾、放大保全带来的经营危机,遂依托"法院+商会"多元解纷机制,仅用15天促成双方达成"先解冻+分期付"的调解方案:账户解冻后3日内支付首期款100万元,余款分两期付清,债权人自愿放弃违约金52.64万元及律师费。
从法律角度看,拖欠企业账款首先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也就是说,债权人依法享有请求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的权利。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这一突出问题,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设置了刚性约束: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条例还要求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拖欠行为依法处理。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的突出价值,在于用"调解"补足"判决"的不足。判决虽能确定权利义务,但执行周期长、对立性强,容易在产业链上引发连锁的资金链断裂。商会调解组织熟悉行业交易习惯、付款周期和资金流转规律,能够准确判断债务形成的真实原因,以低成本、高效率、不伤和气的方式制定方案,实现债权人回款、债务人纾困、合作关系修复的多赢。
对中小企业而言,遇账款被拖欠,可优先收集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结算单等证据,先通过协商或商会调解快速回款;调解不成再依法诉讼或申请仲裁,并可视情况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应主动运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的投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治化的多元解纷,正在成为破解"三角债"、稳定产业链的重要抓手。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