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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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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近日,徐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修订后的《徐州市普通国省道路域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徐州市在公路路域治理领域的一部重要地方政府规章,条文由原《徐州市国省公路环境管理办法》的18条扩充至32条,治理框架与措施实现系统性升级。

一、修订的必要性。原《办法》自2004年施行以来,对改善国省道路域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陆续修订出台,公路管理要求发生较大变化,原《办法》在管理范围、职责分工、协同机制和治理措施等方面已难以适应实际需要,全面修订势在必行。

二、主要内容。《办法》重点明确六个方面。一是明晰管理体系与职责,确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原则,加强市县协调联动、联合整治和联合执法。二是规范空间划定与管理,明确公路用地范围、建筑控制区的划定标准与程序,规定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的禁止性行为。三是严格涉路建设与安全管理,因地制宜推进辅路建设管护,从严规范普通国省道搭接和平交道口增设,落实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强化桥梁河道疏浚作业安全与桥下空间防护。四是强化路域风貌与环境管控,规范公路绿化管理,加强噪声防治与穿村过镇路段雨污分流。五是完善沿线设施与卫生管理,鼓励设置停车区,强化扬尘治理与建筑控制区环境卫生管理。六是健全执法监管与应急处置,深化多部门联合整治,推行非现场监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赔偿补偿调查。

三、施行意义。该《办法》以地方政府规章形式固化了国省道环境综合治理的权责清单与协同机制,既回应了群众对安全畅通出行环境的现实需求,也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清晰依据。对货运企业、沿线经营场所及广大驾乘人员而言,了解《办法》关于建筑控制区、涉路施工、扬尘治理等规定,有助于预防违法风险、维护路域环境。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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