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公告,将甲氧依托咪酯、乐瑞托咪酯、索安非托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相关措施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同步发布2026年第84号公告,公布上述品种对应的海关商品编号,供通关申报参考。
本次增列的3个品种均归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其中,甲氧依托咪酯、乐瑞托咪酯均为依托咪酯的结构衍生物,公告明确标注"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甲氧依托咪酯、乐瑞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即原料药纳入严格管制,已获批上市成品制剂仍按常规药品管理,延续"管原料、保制剂"的监管思路。
索安非托为新型促觉醒药物,国内上市后即同步纳入管制,体现上市即列管的风险前置防控安排。三类品种纳入目录后,原料药实行定点生产与年度计划管理,未取得资质企业不得生产。
该调整是依托咪酯类滥用链条的延伸封堵,避免管制空白期出现替代滥用,实现从母体到衍生物的全链条管控覆盖。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