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文章正文
出租汽车无障碍运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发布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出租汽车无障碍运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GB/T 48311-2026),于2026年9月28日发布,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交通运输部归口。

该标准落实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要求,规范出租汽车提供无障碍出行服务,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平等出行权。标准规定了无障碍运营服务的基本要求、无障碍出租汽车停靠站点、专用装置以及服务评价、监督与改进等内容。

在企业管理方面,标准要求企业建立无障碍运营服务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将专用装置使用、基础手语沟通纳入驾驶员培训,提供手机应用程序、人工热线等多种预约渠道并显著公示,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在服务人员方面,驾驶员接单后应主动联系乘客确认用车时间和轮椅携带情况,协助轮椅乘客上下车,为视障乘客描述环境、妥善安置导盲犬,用手势或书写与听语障碍乘客沟通。在停靠站点方面,明确地面坚固平整防滑、轮椅通道净宽不小于1.5米、设缘石坡道等要求。在专用装置方面,要求车辆配备导板或轮椅升降装置,车门通行净宽不小于0.8米、入口净高不低于1.3米,配置轮椅固定与约束装置、防滑扶手等设备。

该标准将进一步完善无障碍出行服务标准体系,助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交通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大 中 小】【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2009年山东省律师事务所..
·2009年度济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山东..
·长期未提供劳动的,双方..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
·彭某诉孙某离婚后房屋确..
·江苏省高院关于民事申请..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