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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坠伤与高空坠物: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过错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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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提供劳务者受害与高空坠物侵权是两类常见纠纷,责任划分的核心在于过错认定。近期两起判决,分别展示了提供劳务者与建筑物管理人、使用人的过错分担规则。

案例一:提供劳务坠伤,按过错划分责任。河南林州法院2026年10月14日发布的案件显示,2019年,原告老陈在工地脚手架从事焊接作业,不慎从高处坠落身受重伤,经鉴定构成三级伤残。被告垫付了前期大额医疗费,但双方就后续赔偿长期争执不下,直至2026年老陈起诉。被告辩称老陈系持证焊工,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并对伤残等级、辅助器具费、后续康复费用等提出异议。法官释明:提供劳务受害纠纷应按各方过错划分责任,接受劳务一方负有提供安全防护、开展安全培训的法定义务;作业人员未尽安全注意义务的,自身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伤残赔偿金与残疾辅助器具费属独立赔偿项目,不属于重复索赔。考虑到被告垫付巨额费用后经济困难、远赴国外务工,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和解,让这场七年拉锯归于安宁。依据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二:高空坠物,多方按过错担责。四川宜宾中院二审终审的一起高空坠物损害责任纠纷中,小区居民在楼下公共通道旁摆设丧事宴席,赴宴居民阿贵被9楼住户装修拆除飘窗、电锤作业震动脱落的外墙砖砸中右肩,构成十级伤残,各项损失19.9万余元。法院对各方过错逐一厘清:装修公司违规野蛮施工、未设防护,承担60%主要责任,其股东因财产混同承担连带责任;房屋业主明知拆改风险仍默许施工,自担20%;物业公司仅作简单书面告知、未常态化巡查,承担10%;宴席组织者发现碎石掉落却未转移餐桌、未设警示,承担10%;开发商无质量过错不担责。依据民法典第1253条,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

此外,饲养动物致害亦适用无过错责任。四川南江法院2026年10月11日审理的一起财产损害纠纷中,宠物猫从高空坠落砸坏车辆,猫主人以仅临时投喂、非饲养人为由拒赔,法院认定其主动认领、送医并协商赔偿,足以认定实际饲养人身份,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判令承担70%赔偿责任,汽修中心违规停放自担30%。

综合来看,人身损害赔偿以过错为基本归责原则,同时辅以过错推定(建筑物坠落)与无过错责任(饲养动物)。受害方应注意固定现场照片、监控、就医材料等证据;提供劳务者应遵守安全规范、留存用工关系证明;建筑物管理人与饲养人则应尽到安全保障与管理义务,从源头减少损害发生。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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