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审判监督的基本方式。2026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案例共5件,均为最高检提出抗诉的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且均为刑事再审抗诉案件,集中展现了证据裁判原则在监督纠错中的运用。
5件案例分别为: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辛某故意杀人再审抗诉案,谭某义故意杀人、强奸再审抗诉案,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马某林抢劫再审抗诉案。从抗诉结果看,既有无罪抗有罪,也有有罪抗无罪的颠覆性改判,例如辛某故意杀人再审抗诉案为无罪抗死缓案件,谭某义故意杀人、强奸再审抗诉案为死缓抗无罪案件,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的立场。
这批案例主要聚焦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证据审查判断方面的疑难复杂问题。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该批案例共提炼规则16条,力求为办案中如何审查判断证据提供遵循,同时涉及程序适用等问题。例如,对言词证据与客观性证据的矛盾如何甄别、对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如何把握、对原审证据瑕疵如何补正,案例均给出了可操作的审查思路。
从法律规范看,刑事抗诉的依据主要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各级法院对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可依职权再审;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第六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价值,正是通过真实、疑难的案件,统一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防止疑罪从有、重口供轻印证的偏差。
对辩护实务的启示在于:一是坚守证据裁判,对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案件,应依法提出无罪或罪轻辩护意见;二是善用再审抗诉等监督路径,对生效裁判中的证据采信错误,可通过申诉、建议抗诉等方式寻求纠正;三是区分无罪抗有罪与有罪抗无罪的不同证明要求,围绕客观性证据构建辩护体系。刑事审判监督的终极目标,是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证据与法律的检验。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