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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事调解组织审批工作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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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江苏省司法厅于2026年10月12日印发《江苏省商事调解组织审批工作办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0月31日。这是我省规范商事调解组织设立与管理的专门规范性文件,对优化营商环境、多元化解商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一、出台背景。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商事纠纷呈现专业性强、类型多元的特点,诉讼之外的商事调解需求快速上升。但调解组织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执业规范此前缺乏统一的省级规则,本办法据此填补制度空白。

二、主要内容。办法明确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条件,包括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必要的财产和符合条件的调解员;规定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批权限与程序,设区市司法局负责受理初审,省司法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建立名册管理与动态公开机制,省司法厅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并定期编制更新全省商事调解组织名册;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优化便民服务。办法中"5日""10日""20日"均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三、实务意义。对当事人而言,经审批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依托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显著降低解纷成本。对企业而言,规范的调解渠道有助于在保密、高效的前提下化解账款、合同等商事争议,避免讼累。对调解行业而言,统一的准入与监管规则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办法的施行,标志着江苏商事调解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重要一步。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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