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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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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旨在规范出境入境管理,保障出境入境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出台的重要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国务院,以第841号国务院令公布,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

公布与施行日期:2026年7月31日公布,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要点:规定共十九条。一是健全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国外安全提醒和旅游目的地风险提示,移民管理机构对准备前往高风险地区的公民予以提醒甚至劝阻。二是明确出境入境申请事由应当真实、合法,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可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或不准出境、入境。三是完善不准出境、不准入境的具体情形,包括骗取出入境证件、从事违法犯罪、危害国家产业安全等。四是规范出境入境中介服务,对相关机构和人员实行备案管理,明确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泄露个人信息。

制定背景:随着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推进,我国公民出境和外国人入境规模不断增长,管理中也出现了出境安全风险防范不足、少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等新挑战,迫切需要出台规定予以完善。

施行意义:规定在保障公民出境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同时,完善入境审查与不准入境措施,并规范中介服务秩序,统筹了对外开放与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人员往来营造更加安全、有序、法治化的环境。

例如,公民计划前往安全形势严峻的国家旅游,移民管理机构在受理出境证件申请时会予以提醒,必要时予以劝阻;外国人在申请中国签证时若提供虚假材料,可能被决定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规定还要求中介机构备案并具备相应条件,不得夸大宣传、提供假材料,从源头减少坑害出境入境人员的乱象。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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