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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物业闹矛盾?最高法5个典型案例厘清物业纠纷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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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小区物业费怎么交、物业合同终止后赖着不走怎么办、业主大会的决定能不能约束物业服务人,这些看似琐碎的纠纷,却是许多业主日常生活里最头疼的事。2026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从各地法院报送的案例中选取5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予以发布,为这类民生纠纷统一了裁判规则,也给业主和物业服务人划出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一、物业催费不能乱来,业主拒交也要有依据。案例一明确,物业服务人应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催交物业费,不得采取限制业主使用小区门禁系统等超过合理限度的方式。案例二则厘清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明确业主不得以房屋设计不合理等不属于物业服务人义务范围的事项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两个案例共同传递一个信号:双方都要依法行使权利、全面履行义务,理性维权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二、合同终止后赖着不走,无权再要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交接难,是当下物业服务领域的一个热点难点,由此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案例三严格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九条,明确原物业服务人拒不退场的,对其请求业主支付合同终止后物业费的主张不予支持。这既引导物业服务人依法诚信履约,也维护了正常物业服务秩序,让交接难有了司法抓手。

三、业主大会决定的效力有边界。业主大会决定是业主自我管理的重要方式,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案例四、案例五明确,业主大会决定并不直接约束业主以外的主体,物业服务人并非小区业主,无权诉请人民法院就业主大会决定的效力作出裁判。这统一了司法裁判规则,既保障业主自治权利,也避免物业服务人借自治之名越权。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案例,覆盖了催费方式、合同解除、交接退出、业主自治等多个场景,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化解物业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对普通业主而言,遇到物业矛盾应保存好沟通记录、缴费凭证和服务瑕疵证据,优先通过协商、业委会协调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物业服务人而言,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催费与交接行为,才是赢得业主认可的根本之道。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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