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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施行:房产加名、打赏挥霍、抢夺子女新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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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最高法婚姻家庭编解释(二)施行:房产加名、打赏挥霍、抢夺子女新规解读

2025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施行。该解释共23条,针对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热点难点作出明确规定,与每个家庭的财富安全密切相关。

一、房产加名与父母出资购房。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个人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双方名下,离婚时房屋归属需综合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贡献等因素判定,并非一律均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若赠与合同明确只归自己子女,按约定处理;无明确约定时,法院可判房屋归出资方子女,并酌情对另一方补偿。

二、违反忠实义务的赠与无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明确了婚内擅自大额赠与第三人的行为无效。

三、网络直播打赏可构成挥霍。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在网络平台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被认定为"挥霍",另一方可在婚内或离婚时请求少分或不分。

四、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受规制。一方或其近亲属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人格权侵害禁令,法院依法支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五、离婚协议逃债可被撤销。夫妻一方的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影响其债权实现的,可请求法院撤销相关条款。

此外,解释还对同居析产、夫妻间股权转让、离婚经济补偿与帮助等作了细化。建议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重大事项留存书面证据,遇到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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