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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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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发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与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公布,2026年7月16日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核心内容要点:一是为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将《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统一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二是将《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的禁止性表述,由禁止任意丢弃、倾倒、堆放,修改为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焚烧,使监管表述更加严谨。三是《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部分文字和条文顺序也作了相应调整。

背景与意义:此次修改是上海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维护法制统一的具体举措,主要涉及法规名称引用更新和个别管理表述的完善,确保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地方政府规章与法典保持一致,为基层执法提供准确依据,也体现了地方立法主动对接国家法典的衔接意识。

本次一并修改并重新公布的4件市政府规章分别为《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办法》《上海市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和《上海市放射性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法律名称引用的统一更新看似是技术性调整,实则关系到执法依据的准确援引,避免基层在环境治理中继续引用已被法典取代的旧法,确保法律适用不出现偏差。这也是直辖市层面配合国家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主动维护法制统一的典型做法,为其他省市的地方政府规章清理提供了参照。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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