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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纠纷:物业、车位与商品房买卖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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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车位租赁等纠纷与千家万户相关。近期多地案例和答复,进一步厘清了其中的权利边界。

一、房屋漏水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业主以房屋漏水、物业未维修为由拒交物业费。法院认为,漏水原因可能涉及开发商保修、第三方侵权等多个责任主体,与物业服务合同不属同一法律关系,业主不得以未接受相关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判令支付欠费。法官提示,保修期内质量问题应找开发商,公共部位漏水属物业维修范围,切勿以拒交费应对。

二、谁是业主有了明确答案。四川高院发布的物业纠纷典型案例明确: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合法占有使用专有部分,虽未办权属登记,也可认定为业主并承担交物业费义务。这意味着准业主实际享受了保洁、安保等服务,就应履行交费义务,实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三、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违规出租出售要返还。湘潭岳塘区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擅自将422平方米规划为物业服务用房的房产出售给个人并长期出租,判令确认买卖无效、返还用房并赔偿占用损失46万元。物业服务用房产权依法属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处分。

四、车位租赁与人防工程。天津东丽区住建委在答复中明确,开发商作为车位投资建设方,在未转移所有权前对车位享有收益权,具备出租车位的主体资格;规划内车位租赁合法有效。苏州则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租金按政府指导价收取,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

法律提示:购房时关注交付、办证与违约条款;收房后及时查验质量;对物业收费、车位权属有争议的,可依据合同和上述规则协商或依法维权,注意区分不同责任主体。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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