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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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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外汇局八部门于2026年4月21日联合公布,自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

该办法旨在规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保障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办法共7章39条,对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营销资质、营销行为及内容、营销合作行为作出了具体规范。

在营销资质方面,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进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将金融机构委托业务向其他机构转委托或变相转委托。除金融机构和受其委托的平台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者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在营销内容和行为方面,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由总部统筹管理、审批备案及合规审查的审核机制;禁止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高收益等诱导性用语;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营销金融产品的,应当在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或合法开设的账号进行,营销人员应当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取得授权。

在合作管理方面,办法要求金融机构确保业务独立、技术安全,加强对合作平台的事前评估和持续管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介入或变相介入金融产品销售合同签订、资金划转、适当性测评等环节,不得与金融机构产生品牌混同。办法施行后,有关监管部门已着手摸排整治保险网络营销账号端乱象,推动机构担责、人证合一、可回溯管理。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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