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刑事司法领域多项规则调整引人关注。从刑法修正案(十一)确立的自洗钱独立入罪,到两高贪污贿赂解释(二)的施行,再到帮信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等常见罪名的辩护要点,均对办案实务产生直接影响。本文作严谨梳理,供参考。
一、自洗钱独立入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原以明知前置为要件,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该限制,规定行为人自身为掩饰、隐瞒七类上游犯罪(毒品、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而实施转移、藏匿、改造资金等行为的,单独构成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该修订旨在从资金端阻断非法收益流通链条,是当前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案件中两罪并罚判决增多的重要依据。需注意,转移盗窃、普通诈骗等一般犯罪所得的,适用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两罪区分关键在于上游犯罪类型。
二、帮信罪的构成与追诉标准。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主观明知不要求精准知晓上游犯罪类型,仅需清楚对方借助网络实施违法犯罪;交易方式异常、出售两卡、使用虚假身份规避调查、收到监管提醒仍操作的,可推定明知。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流水累计20万元以上、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获利1万元以上等,即达情节严重追诉标准。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贪污贿赂解释(二)的影响。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作出调整。据专业梳理,新规下民企人员受贿刑事风险上升,辩护核心在于主体身份(积极主张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审查、数额核减,以及参照条款下的量刑论证;介绍贿赂罪入罪数额门槛由2万元上调至10万元,对低于10万元的存量案件可主张不构成犯罪。辩护应坚守事实与证据,在主体、主观故意、资金性质、数额、量刑情节等维度精细质证。
四、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出罪边界。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规定妨害药品管理罪,入罪前提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相关司法解释列明七种情形,如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系假药且针对危重病人、适应症不明、检出化学药成分、境外也未合法上市等。辩护应逐条对照,证明涉案药品不在高风险清单内,打破行政违法即入刑的惯性推定。
刑事案件辩护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适用新旧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规则,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具体案件的法律适用,应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