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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与房屋纠纷:房屋质量不能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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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物业服务与房屋买卖、租赁,是建筑工程与房地产纠纷中最贴近百姓生活的领域。近期人民法院发布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以及各地法院审结的房屋过户执行案件,为厘清相关法律关系提供了清晰指引。

一、房屋质量不合格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明确:业主购买房屋后,若厕所墙面渗水返潮、墙皮脱落,反映给物业维修却无法根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生效裁判认为,业主应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房屋漏水、渗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作为开发销售方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与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赔偿责任,而非拒交物业费。依据是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二、物业服务瑕疵不能对抗付费义务。另一则案例显示,业主以小区安全标识损坏、消防通道阻塞、绿化未及时维护等物业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单个或部分服务瑕疵不构成拒交全部物业费的抗辩事由,业主仍应按约支付。同时,同一物业公司对小区不同区域提供物业服务时,可以按不同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裁判引导业主通过正当渠道主张服务改进,而非以拒交费对抗。

三、卖房不过户还出租经营,恶意断水断电须恢复。海口龙华区法院运用预处罚惩戒预警机制,执结一起房屋恢复水电供应的案件:陈某从开发商处购房后,开发商长期拖延办理过户,还将房屋出租给某酒店经营。陈某胜诉判决过户后,酒店不满判决,恶意截断供水管道、关停水电,导致房屋数年无法使用。执行中,法院发现企业刻意失联、登记地址不实,遂向实际控制人丁某送达预处罚通知书,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罚款、司法拘留等后果。面对清晰的法律后果与司法震慑,丁某安排修复管道、恢复水电,困扰陈某数年的居住难题得以解决。

四、园区租赁巨额投入争议可调解化解。深圳龙岗坂田社区一起园区租赁纠纷中,承租方物业公司投入1200万元装修,出租方事后推翻返还成本的口头承诺,双方僵持近一年、涉案超千万元。在街道、社区联合专班和熟人调解下,双方最终签署调解协议,避免了诉讼对抗与群体性风险。

建议:业主遇房屋质量问题应找开发商维权,物业服务问题可通过向住建部门投诉、业主大会或诉讼主张改进,不宜以拒交物业费应对;购房人应督促开发商及时过户,遇恶意阻挠可依法申请执行并申请预处罚等措施;租赁双方宜将装修投入返还、续约条件等写入书面合同,避免口头承诺难以举证。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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