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基层高发矛盾,常因产权更迭、服务瑕疵、费用催交等问题引发。近期多地法院化解的物业纠纷,为厘清业主与物业的权利义务提供了样本。
一、房产司法拍卖过户后,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据福建法治报2026年8月3日报道,尤溪县法院受理一起物业费纠纷:物业公司起诉原业主聂某某、罗某某拖欠物业费。法官调取不动产登记资料发现,该房早已通过司法拍卖过户至案外人陈某某名下,且拍卖公告明确,成交前所欠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物业公司错告原业主,法官联系现权利人陈某某释明法定义务,并引导物业规范核查权属,最终物业免除违约金,陈某某当场交清欠费,物业撤诉。该案提示,物业主张费用前应核实产权现状,避免告错对象、徒增成本。
二、因服务瑕疵拒交物业费,巡回审判促和解。据澎湃新闻2026年8月7日报道,安徽利辛县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到小区审理一起物业纠纷:业主王先生因地下室电瓶车停放问题多次沟通未果,自2023年起拒交物业费。法官勘查小区环境与地下室后,组织释法说理,王先生表示物业整体较好但仍有瑕疵,愿意交清欠费;物业现场表态提升服务,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利辛法院推行示范性判决加批量化调解,以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就地普法。
三、六年积怨,多元联动实质解纷。内蒙古高院2026年8月14日刊载七步解纷法案例:包头东河区某物业起诉业主张某补缴六年物业费1.8万元,张某反诉物业履职不到位致房屋墙体开裂、雨水倒灌,要求赔偿4000元。双方对立强烈、均申请鉴定。承办法官坚持前置调解、实地查证、法理释明、柔性和解,推动矛盾实质化解,避免高额鉴定成本与久拖不决。
法律要点。民法典规定,业主应按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应按约定提供服务。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业主可要求整改或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但通常不能单方拒交全部物业费;拒交行为本身可能构成违约。同时,物业亦应提升服务质量、规范费用催收与权属核查。
实务提示。业主对服务不满,应留存照片、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业主大会、住建部门或诉讼理性维权,不宜以拒交费对抗;物业催收前应核对产权变更,规范主张对象。遇到群体性、同质化物业争议,可关注当地法院的示范判决与批量调解机制。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