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社会救助,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发钱、发物。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给这项制度带来一个新变化:今后对困难群众的帮扶,不再只是物质救助,还要叠加照护、生活、关爱等各类服务,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加服务的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这份意见是社会救助法颁布实施后的首个配套政策文件。社会救助法已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国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等。此次两部门出台意见,正是把法律中的原则性要求变成可落地的具体举措。
那么,哪些人能享受到这类服务?意见明确,服务类社会救助主要面向有需求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社会救助对象,重点先把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照顾好。简单说,就是那些靠自身能力难以获取基本生活服务的人,比如行动不便需要有人照护、家里脏乱需要家政帮助、长期独居需要有人探视关爱的群体。
具体能提供什么服务?意见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服务类社会救助供给清单,有针对性地为救助对象提供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关爱服务。照护服务包括协助进食、起居照料等;生活服务包括家政保洁、代购代办等;关爱服务包括走访探视、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各地还会建立需求评估体系,先摸清困难群众到底需要什么,再按需匹配服务资源。
钱从哪来、谁来提供?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现有资源。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探索向救助对象发放服务消费券,用市场化方式把服务送上门。
为确保服务真正到位,意见还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项目实施的过程监督、效果评估,形成实施、监督、评估、反馈、改进的管理闭环,并及时公示服务内容、标准和对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从发钱到送服务,变化的背后是社会救助理念的升级。物质救助解决的是燃眉之急,而照护、关爱等服务解决的是生活质量和尊严问题。对困难群众来说,一次上门探视、一顿热乎饭、一次家政保洁,往往比单纯的资金更能缓解实际困境。这份意见的落地,有望让兜底保障更有温度。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