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施行,其中一条重要变化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标准执行。这意味着民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入罪门槛被拉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确定为3万元。近期两起案例,清晰展示了"数额"在罪与非罪中的关键作用。
第一起是吴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吴某系某建材供应商,2022年至2025年间,为维持与某建筑公司的供货合作关系,先后向该公司采购部经理林某支付"业务介绍费"共计2.8万元。2026年3月,公安机关以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侦查并移送起诉。辩护意见指出,依据2026年5月1日施行的新司法解释,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入罪门槛已调整为3万元,而吴某涉案金额仅2.8万元,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该意见,认定金额未达追诉标准,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及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对吴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这起案件说明,精准把握入罪数额门槛,是此类犯罪无罪辩护的重要路径。
第二起是最高法2025年发布的涉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再审典型案例之一:窦某某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再审无罪案。窦某某以楼面价包干方式承包经营某置业公司并担任负责人、总经理,原审认定其将个人债务计入公司支出、挪用公司资金,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再审查明,2010年至2016年间,窦某某及其亲属账户与公司账户之间资金双向往来频繁,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高度混同,净流出达9000余万元且绝大部分用于项目开发及公司经营,无法准确区分涉案财产究竟属于公司还是个人。再审改判无罪,裁判要旨明确:侵犯财产类犯罪的认定,必须以财产权属明确为前提。
两起案件对应两种不同的出罪思路。吴某案属于"数额未达追诉标准",靠精细化数额辩护实现不起诉;窦某某案属于"财产权属不清",靠证明公私财产无法准确区分动摇指控基础。二者共同指向2026年新司法解释背景下的辩护要点:一是严格核对涉案金额,将合法往来、正常经营损耗等依法核减;二是厘清财产权属,防止以刑事手段介入本属民商事范畴的纠纷。
对企业而言,新司法解释在降低入罪门槛的同时,也提示高管须严守财务规范、区分个人与公司财产、规范关联交易。对涉案人员而言,辩护应建立在事实与证据之上,在主体身份、主观目的、资金性质、数额认定等维度精细质证,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刑事案件关系人身自由,任何涉及此类问题的当事人,都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在诉讼框架内依法辩护。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