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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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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

公布与施行:四部门于2026年8月14日发布《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等四部门公告2026年第23号),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执行。

核心内容要点:公告针对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分期纳税优惠。一是明确适用期内,上述企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规定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现行政策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发生的损失不得分期确认。二是明确交易对方的处理,与这两类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企业,按现行政策确认所得并依法纳税;如双方均为集成电路企业或工业母机企业,双方均可享受该分期纳税优惠。三是明确所得计算口径,以换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扣除换出资产的计税基础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交换所得,换入资产以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该政策有助于缓解相关制造企业重组和技术升级中的税收资金压力。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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