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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尽孝者多分:三十载床前尽孝,继承份额这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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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近日,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创业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遗产继承纠纷,以尽孝多得、敬老有德的导向,让孝亲敬老传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彰显。该案对理解法定继承中多尽赡养义务可以多分的规则具有参考意义。

本案原被告四人系同胞兄弟姐妹,三名原告分别为被告的兄长和姐姐。老人生前三十余年一直跟随被告共同生活,饮食起居、就医陪护均由被告照顾,被告长期承担主要赡养义务。老人离世后留下银行存款20万元,姐弟四人就该笔款项归属产生分歧。

被告认为,自己三十年如一日贴身尽孝,付出最多、陪伴最久,该笔存款是老人生前对其付出的感念与赠与,应归其个人所有。三名原告则主张该款项属于遗产,应由四人均等继承。双方各执一词,多年手足情谊因此产生隔阂,最终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裁判,而是将重心放在解心结、化积怨上。调解中,法官立足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向当事人释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同时厘清生前赠与与遗产继承的法律边界,逐条解答当事人的困惑,纠正片面认知。

在释法明理基础上,法官以情为纽带,多次组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劝导当事人铭记父母养育之恩、珍惜手足之情。经过耐心疏导,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四名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老人遗留的20万元存款,由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被告分得11万元,三名原告各分得3万元。

这起调解给出两点启示。其一,继承份额并非一律平分,法律明确鼓励敬老养老,对尽主要扶养义务者给予倾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其二,家事纠纷宜调不宜判,一纸判决虽能定分止争,却难修复亲情。对继承人而言,平日尽孝既是对家庭的担当,在遗产分配时也可能成为依法多分的依据。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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