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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工摔伤致残:帮工人与被帮工人的过错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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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亲友间无偿帮忙,是中华民族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但帮工过程中潜藏的安全风险不可忽视。一旦帮工人受伤致残,责任应如何划分?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给出了清晰的责任认定思路。

案情显示,原告胡某系外地务工人员,平日与邻居刘某、王某交往密切。事发当日,刘某、王某计划砍伐住宅旁树木,因人手不足便喊来胡某无偿帮忙。胡某上树伐木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胡某就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与二被告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19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原是好友,若简单判决可能加剧矛盾、破裂情谊,遂优先组织调解。调解中,法官向二被告释明:无偿为他人提供帮工,被帮工人未明确拒绝帮工的,帮工人遭受人身损害,被帮工人应根据过错承担赔偿责任,无偿帮忙不等于无需担责。同时向原告释明,其对上树伐木这类危险作业未尽到谨慎安全注意义务,自身对损害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应合理调整赔偿诉求。

经多轮沟通,双方均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合计5万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请求。昔日好友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按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适当补偿。本案中,帮工人未做好安全防护、被帮工人未尽到提醒保障义务,双方按过错分担,体现了公平原则。

这起案件提醒:邀请他人帮忙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排查作业隐患,尽到安全提醒与保障义务;帮工人参与高空、砍伐等危险作业,也要做好防护、规范操作。一旦发生损害,各方理性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妥善化解,既保护受害人权益,也维系邻里温情。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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