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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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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于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这是一部专门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党内法规性质制度文件,共十九条,适用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领域失职失责情形的追责。

公布与施行日期:办法于2026年8月26日公开发布,并明确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有即时效力。

核心内容要点:一是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要严格追责,体现谁决策、谁负责的导向。二是细化追责情形,涵盖资源消耗、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等方面,推动领导干部在发展中守住生态红线。三是正确把握政策界限,要求结合历史成因、性质程度、应对处置、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情况准确认定责任,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四是完善程序保障,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对决定不服的,可按程序申请复审、复核、提出申诉;对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领导干部,在作出处理处分决定前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

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压实了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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