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明明是对方全责,可对方拖着不赔,受害人该怎么办。近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调解的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为类似困境提供了清晰答案: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全责方全额追偿,全责方不能以有保险为由逃避赔偿。
案情显示,阿某驾车与艾某车辆发生碰撞,交警认定阿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阿某迟迟未向艾某赔偿车辆损失。艾某遂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核实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了维修费用。随后,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将全责方阿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已赔付的理赔金。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通俗地说,就是保险公司先替被保险人兜底,再代替被保险人去向真正的责任方追偿。这是法律赋予保险公司的法定权利,全责方不能因为存在保险赔付就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
经法官释法明理,阿某认识到自己作为全责方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意向保险公司支付理赔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承诺按期履行。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既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判决后可能产生的上诉、执行等后续程序。
这起案例折射出不少车主的认识误区: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肇事方不用自己掏钱。事实上,保险赔付并不免除侵权方的最终赔偿责任。对受害人而言,若遇全责方拖延赔偿,可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赔付后启动代位求偿;对全责方而言,应当及时、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不仅增加诉讼和执行成本,还可能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代位求偿制度的设计,正是为了让受害人尽快获得救济,同时把最终责任精准地落到真正的侵权人头上。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