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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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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2026年8月12日,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关于修改〈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该决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此次打包修改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船舶污染防治、地下水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是徐州衔接生态环境法典、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规定的又一次集中立法行动。

本次修改的一大亮点,是围绕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转运和处置建立闭环管理机制。修改后的条文明确,港口、码头、船闸、水上服务区应当建设与其吞吐能力相适应的接收设施,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污染物的送交、接收、转运和处理处置应当使用规定的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实行联单闭环管理。污染物接入市政管网或者公共转运处置系统的,视同完成处置。这意味着船舶污染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都将留痕可溯,有助于遏制偷排漏排。

在地下水资源管理方面,修改后的《徐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将立法依据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明确本市依法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实行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并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同时删去与上位法不相适应的个别条款,使地方规定与生态环境法典保持一致。

此外,决定还对《徐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多件法规作了文字和技术性调整,统一了处罚援引规则,规定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从其规定。这种成批次、成体系的修改方式,既减少了法规之间的冲突,也降低了社会公众和执法部门的适用成本。

对普通市民和企业而言,此次修改的直接影响在于:涉水、涉船、涉市容的相关行为有了更清晰的合规指引。例如船舶污染物必须联单闭环、地下水资源取用受到更严格的总量与水位约束、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进一步压实。建议相关行业主体及时对照新规梳理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因规定更新而产生合规盲区。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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