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电动车、自行车和行人往往被视为交通参与者中的相对弱势一方。一旦和汽车发生碰撞,不少人下意识认为:弱的一方不用担责,该由开车的赔。这种想法,正在被法院一个个具体判决纠正。
近日,《人民日报》报道了山东法院推进道交纠纷多元化解的实践。其中一起案件很有代表性:一天夜里,李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为了抄近路选择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贺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对这起事故负全部责任,贺某无责任。到了法院,李某作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因自身过错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益,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贺某各项损失共计一万九千余元。
这个判决传递的信号很清楚:交通责任的认定,看的是过错,而不是谁看起来更弱。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机动车也好,非机动车、行人也好,都要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逆行、闯红灯、超速,这些违法行为不会因为你是骑车人或行人就自动免责。
当然,法律也讲情理。报道中还提到一起搭乘顺风车的纠纷:颜某无偿搭乘刘某的车辆,属于互帮互助的情谊行为,法院认定刘某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减轻了刘某的赔偿责任。这说明,责任判定始终围绕具体过错展开,既不让弱者无端担责,也不让违法者借弱势逃避责任。
过去一些地方存在谁弱谁有理、谁强谁担责的模糊认识,不仅损害公平正义,也削弱了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法院严格依法认定事故责任,正是要把规则立起来:保护行人、非机动车的合法权益,不等于放任交通违法;维护司机的正当权利,也不等于一味加重其负担。
在山东,法院把道交纠纷作为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重点领域,深化府院联动,推动司法审判与行业调解、保险理赔协作,让大量纠纷在诉前、诉中高效化解。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处理,既保护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也引导交通参与者树立规则意识。
对普通群众来说,这起案例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骑车出门,请戴好头盔、不逆行、不抢道;走路过马路,请走斑马线、不闯红灯。守规矩,既是对自己安全负责,也是在为每一个人都能安心出行添一份保障。道路安全,需要所有参与者共同守护。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