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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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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使用的指导意见》于2026年8月26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国卫办食品发〔2026〕11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是为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提供营养支持的配方食品,需在医师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为规范医疗机构特医食品使用,更好保障适用人群的营养需求和食用安全,两部门出台本指导意见。

核心内容要点包括:一是明确适用范围,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特医食品的遴选、销售、使用。二是要求医疗机构确立特医食品使用管理部门或小组,建立本机构供应目录并动态调整,仅允许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特医食品纳入目录。三是建立健全遴选、审核、采购、使用、定期评估和退出制度,对特医食品集中统一管理,规范领取、使用和收费流程。四是强调特医食品须在医师或临床营养技师指导下使用,严禁违规销售和夸大宣传。

指导意见的落地,将推动特医食品使用更加规范、透明,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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