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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打包修改23件地方性法规衔接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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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通过《关于修改〈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二十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6年8月11日予以公布。这是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江苏集中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的一次大规模清理与衔接,覆盖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排水管理等多个领域。

此次打包修改的核心目的,是使江苏地方性法规的表述与上位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保持一致。以《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例,修改后将立法目的调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将适用范围由本省行政区域内扩展为本省行政区域及本省管理的海域,并将相关表述中的环境影响评价改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与法典术语统一。

除省级法规外,修改清单还涉及多件设区市地方性法规。例如《盐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将立法依据明确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并细化排水规划、内涝防治、排水许可与分级分类监管等规则;《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等五件法规也同步调整。此前,南京、常州、南通、无锡、镇江、淮安、宿迁等地已分别对多件地方性法规作出修改,均在2026年8月15日前后集中施行,整体呼应生态环境法典的落地。

对企业和群众而言,这次集中修改释放出明确信号:生态环境领域的治理规则正在依据法典系统重塑。相关市场主体应及时关注所涉行业的条款变化,例如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排污许可与排水许可同步审批、重点排水户档案保存不少于五年等要求,主动调整合规安排,避免因沿用旧规而产生违法风险。

从立法技术看,以打包修改方式一次性处理二十余件法规,既提升了修法效率,也保证了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这提示社会各界,学习新法不能只看新制定的法,还要留意既有法规的同步清理,方能准确把握自身的权利义务边界。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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