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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遭违法解除怎么办:从仲裁案例看工伤待遇与违法解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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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职工因工受伤,本应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若此时再遭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同时主张两项权利?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一起裁决给出明确答案:工伤待遇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可以分别核算、一并主张,二者并不冲突。

根据栾城区仲裁委2026年8月13日作出的裁决(栾劳人仲案字〔2026〕192号),申请人因工伤构成伤残,仲裁委确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59528.7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6969.81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76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5116元;护理费、治疗检查费及劳动能力鉴定费若干;同时,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另裁决支付赔偿金22323.27元。用人单位经公告送达未在期限内起诉,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这起案件浓缩了工伤维权中的几个关键环节。第一,工伤认定有时限。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第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伤残等级与待遇的前提,应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第三,工伤待遇项目可以逐项核算,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或基金按规定支付)等。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违法解除的赔偿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误以为职工工伤期间不能随便辞,却又在职工停工留薪期或伤残评定前后以各种理由解雇,这类解除往往被认定为违法,须支付赔偿金。工伤待遇与违法解除赔偿分属不同法律关系,前者基于工伤保险,后者基于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劳动者可以同时主张。

对劳动者而言,维权时应做好三件事。一是及时固定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事故现场记录、医疗诊断与鉴定结论、解除通知等。二是分清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中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部分,通常作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用人单位不得轻易起诉。三是遇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待遇无法从基金支付的,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支付责任。依法、及时、有据地主张权利,方能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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