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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赡养义务,继承遗产要少分: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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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良律师  来源:南京律师网  阅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纠纷往往交织着亲情、财产与未成年人权益。近期多地法院审结的继承、赡养、抚养费案件,集中凸显了一个核心原则:继承权利与赡养义务相对等,法律既保护身份权利,也衡量事实贡献。

一、不尽赡养义务,继承遗产应当少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图某晚年身患高血压、哮喘、肾衰竭等多种重症,生活难以自理。其唯一婚生子艾某多年疏于探望照料,既无经济帮扶,亦无精神慰藉;而图某的同胞兄弟姐妹三人数十年如一日承担陪护、就医、送终全部事宜。图某去世后,艾某以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要求继承全部房产及抚恤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四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结合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判决艾某继承房屋 70% 份额,三兄弟姐妹共同分得 30% 份额折价款,抚恤金、丧葬费按实际贡献差异化分配。判决生效后各方服判息诉。

二、抚养费不是「一判了之」。在另一起婚姻家庭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吐某长期拒不支付两名婚生女抚养费,申请执行人阿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因共有房产出售款分割与抚养费清偿矛盾激化。执行法院抓住财产处置关键节点,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共同财产划分、法定抚养义务三方面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女方返还男方房屋份额 24.4 万元,男方一次性付清至子女成年的全部抚养费 9.6 万元,两项抵扣结清。一件纠缠多年的「抚养费加房产」烦心事一次性化解。

三、给公众的提示。第一,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未尽义务不仅受道德谴责,更会在遗产分配中直接减损份额。第二,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具有法律约束力,拒不履行将面临强制执行,包括查控存款、不动产、车辆乃至失信惩戒。第三,涉及房产、抚养、赡养的复合型家事争议,优先通过调解一次性了结,更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稳定成长环境。法律天平的两端,一端是身份权利,一端是事实付出,二者从来不对立,而是相互印证。


李良律师简介

李良律师,男,1973年生人,祖籍山东济宁,2006年8月开始执业,现执业于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所合伙人,蚂蚁刑辩团队成员,天倪刑辩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律师,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办案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南京电视台《律师直播室》特邀嘉宾,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荣获国家无偿献血金奖。2016年9月获江苏省青年律师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第二名、江苏省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技能比赛辩护词写作优秀奖,2020年12月三个案例入选《江苏省刑事典型案例汇编》,2022年11月获南京市律师协会《金陵律师无罪辩护案例精选》一等奖,2023年7月被评为2020-2022年度南京市优秀刑事律师,2025年1月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4月荣获南京市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三等奖,2025年5月荣获江苏省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团队奖,2026年1月再次荣获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主要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商事仲裁等。

(李良律师手机号、微信号13805149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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